关于最近阿里女员工“被侵害”的事情,济南警方今晚做了一个调查情况的通报。
从警方的通报结果来看,这件事情简直太“迷”了,虽然并不算反转,受害者也确实被两人强制猥亵,不过很显然受害者之前的“单方面叙述”的过程,跟警方通报的结果,还是存在比较大的出入。把本来看似简单的事情,搞得都快赶得上侦探小说,而且还是很狗血的那种。
关于警方的通报内容全文,我建议对这件事情有兴趣的人,可以好好看看。
我这里把警方通报简单梳理一下:
(1)几个人的姓名,大家可以先对应一下,省得看晕:
王某文,就是之前受害者指认为涉嫌强奸的嫌疑人,阿里员工,在这次警方通报里,已经被警方认定为“涉嫌强制猥亵犯罪”。
张某,就是济南华联超市的员工,同样在这次警方通报里认定为“涉嫌强制猥亵犯罪”
周某,就是在这起事件里的受害者。
(2)王某文4次进入周某房间的内容
根据警方通报,王某文确实曾经4次进入周某房间,并实施强制猥亵,警方通报也详细披露了王某文4次进入房间的过程。
第一次:周某醉酒后,王某文和华联超市的陈某丽一起把周某送回酒店,并送回房间。
这个过程,因为周某醉酒,王某文持周某身份证、房卡跟服务员确认房间号。
这是王某文第一次进入周某房间,停留5分钟,跟陈某丽先后离开房间。这一次王某文应该没机会实施猥亵。
值得注意的是,王某文离开周某房间后,把周某的身份证也拿走了。
第二次:也是最关键一次,警方通报内容如下。
王某文和陈某丽下楼后,陈某丽自己打车离开,而王某文叫了网约车后,接到同行同事电话,让其回房间查看一下周某情况。
于是王某文就取消了网约车订单,并返回酒店前台,这个时候是23点16分。
王某文这时候持有周某身份证,到酒店前台,经前台电话联系“征得周某同意”,就给王某文办理了房卡。
这也是这两天争议比较大的信息点,就是酒店给王某文办理房卡,是否有经过周某同意。
警方通报里,是经过周某同意,这里应该是经过监控确认,也就是服务员确实有打电话,这个事实应该没有疑问。
但到底周某是否真的在“清醒”意识下同意,这个属于罗生门的范畴了,也就是服务员通话如果没有录音的话,就无法确认。
因为22点51分,王某文和周某等3人到酒店的时候,周某还因为醉酒,无法确认房间号。
然后23点16分,酒店打电话给周某,仅过了25分钟,周某就可以从醉酒状态醒酒过来了?
对此,我个人是持怀疑态度。
王某文拿到房卡后,23点23分第二次进入周某房间,警方调查结果显示,这一次王某文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
最离谱、并且狗血的事情来了,23点33分,王某文在网上购买避孕套。
23时43分王某文离开周某房间,此时避孕套并未送达。
到了午夜时分,快递员把避孕套送至酒店前台,然后第二天早上10点,王某文才返回酒店前台,把该避孕套取走并丢弃。
老实说,看到警方这段通报的时候,我差点没把一口水喷出来。
警方这段通报只是采用事实描述形势,并没有加以分析。
而广大网民、围观吃瓜群众,估计能从这段描述,脑补出各种狗血的剧情。
其实在这个过程里,究竟王某文是强制猥亵,还是强奸,已经属于众所纷纭的状态。
从警方调查来看,应该是现阶段没找到王某文强奸的证据,所以只能先认定为强制猥亵。
但王某文在周某房间待的20分钟,究竟做了什么,因为受害者当时可能处于醉酒状态,这使得如果王某文坚定否认,并且如果确实事后没有留下什么证据,中间的间隔时间也比较久是比较难以取证。
但是王某文在进入房间进行“强制猥亵”10分钟后,突然跑去网购避孕套,至少王某文这个行为背后,是存在“强奸”意图,不然王某文网购避孕套做什么吗?
至于在网购避孕套后,为何王某文仅仅10分钟就“了事”离开房间,这里面信息量太大,也给网友们发挥很大想象空间。
说实话,受害者因此要认为自己可能被强奸,也是合情合理的。
另外,这里顺便吐槽一下,王某文不愧是网购出身的,对“网购”充满盲目的信任,这种时候还不忘通过网购来购买避孕套,而不是直接下楼去便利店。估计王某文对自己的速度很有信心。但很显然,他的速度会比快递小哥送快递的速度还要快。
王某文第三次进入房间,是因为其同事要求确认周某是否睡着,而王某文进入房间跟另外同事视频通话确认了周某已经入睡才离开房间。
这里也可以侧面证明,周某此时还处于醉酒状态。
王某文第四次进入房间,是因为忘记拿雨伞,所以又进入了房间2分钟后离开。
这部分内容,受害者之前单方面叙述的查看监控,看到王某文4次进入其房间,基本是属实的。
而且这个过程里,王某文确实对周某进行了强制猥亵,并且虽然没有找到王某文涉嫌强奸的证据,但王某文仍然存在强奸的可能性,至少存在这个意图。
所以,后面阿里在这件事情闹上热搜后,并且压不住热搜情况下,在道歉完第二天就把王某文开除,也是合情合理,因为阿里的开除声明里,已经说过其内部调查确认王某文存在“过度亲密行为”。
所以,关于王某文这个人的涉嫌犯罪事实,还有阿里在这次事情发生后,一开始的冷漠处理,都是没得洗的,也洗不掉。
再加上人们比较反感的这种压热搜行为。
这也是为什么说,这件事情严格来说并没有反转。
但问题是,这件事情,还没完。
跟之前受害者单方面叙述的内容里,出入比较大的,反而是华联超市的张某涉嫌对周某强制猥亵的这部分行为。
(3)张某对周某强制猥亵的行为
周某之前的单方面叙述,对张某部分的内容,只集中在酒局上。
但警方的通报里,却不是如此,这部分内容可以看下图。
警方通报显示,在那天晚上酒局过程,周某中间醉酒出去呕吐的时候,是张某陪她走出包间,并且在返回包间的过程里,张某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
这部分跟周某之前单方面叙述是大致一样的。
然而关键是,在第二天早上7点14分,周某主动与张某联系,并告知房间号码。
然后张某从家中携带了一盒未开封的避孕套,前往周某所在的酒店,并“敲门进入周某房间”。
随后张某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
9点35分,张某离开房间,还带走了周某一条内裤,并且“未开封的避孕套”遗留在房间内。
从警方这段通报看,张某是7点59分到达酒店,然后一直到9点35分才离开周某房间,一共停留了1小时36分。
这段通报里,我有3个疑问:
1、张某在周某房间停留了一个半小时,真的只是强制猥亵?
2、张某离开房间,带走周某内裤干什么?
3、周某为何要在发现自己有可能被强奸的情况下,还主动与张某联系,还告知其房间号?
并且最让我感到疑惑的是,周某后面的单方面叙述里,对第二天早上发生的这段事情是只字不提。
按道理说,第二天早上,周某醒过来,给张某打电话的时候,肯定已经不是处于醉酒不省人事的状态,即使还没有完全醒酒,但应该已经具备最基本的思考能力,也不可能记不住。
那么周某为何在单方面叙述里,对这部分内容只字不提?
这是晚上警方通报里,对周某最不利的内容。
这个不利,并不是指法律上的不利,因为张某和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的犯罪事实是很清楚了,更何况这份通报里,并不能完全排除广大群众对这两人涉嫌强奸的怀疑。
这个不利,主要是对周某在舆论上的不利。
毫无疑问,晚上这个通报出来后,网络上肯定是出现很多对周某不利,包括很有恶意的揣测。
我也不太想去恶意揣测别人,但确实周某之前单方面叙述,并没有提及第二天张某还跑回来对其强制猥亵的事情,这可是长达一个半小时的内容,这是说不过去的。
其实我也不太理解受害者这种矛盾而反常的行为。
我在前几天分析这件事情的时候,基于阿里的通报,认为这件事情反转不大。
而且当时阿里在道歉后第二天,就把王某文给永久开除,并且把几个管理层也做了相应处罚。
所以,在这件事情里,王某文和阿里存在的问题,是没得洗,也没有出现反转。
但问题是,关于受害者的部分,我也确实没想到,居然还有这样的狗血展开出现。
还好上周我在文章里,强调了好几次这是受害者的单方面叙述,一切以警方通报为准。
只能说,现实永远比小说剧情更魔幻。
小说好歹也需要讲逻辑。
而现实很多时候,都不跟你讲逻辑。
这也是我大多数碰到此类事情,一般都要等到警方通报结果,才会去分析。
因为确实发生过太多的反转。
目前因为这件事情涉及到大公司,再加上晚上这份通报,并没有完全解答人们的疑惑,反而是增加了很多疑惑,让人感到很迷。
最让我迷的是,受害者把这件事情闹得这么大,却在一开始就故意隐瞒了一大段关键的事实,她难道不知道这样对自己很不利吗?
而且根据受害者之前的单方面叙述,留下套套和拿走内裤,都被其把怀疑指向王某文,但根据警方通报,受害者应该是知道留下套套和拿走内裤的是张某。
这就存在很严重的事实矛盾冲突。
就这样,受害者还敢把事情闹这么大?
确实很迷,而且不讲逻辑。
可能这就是现实吧,很多人就是不会跟你讲逻辑。
考虑到通报里显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不知道后续还会不会有新情况出现。
还是让子弹多飞一会吧,无凭无据,我就不做太多猜测。
这件事情也再次说明,在警方通报出来之前,不要轻易就根据任何一方的单方面叙述里,就下定结论。
罗生门总是各种反转来反转去。
所以可以肯定的是,网友们肯定会在这件事情里,围绕着“力挺受害者”和“指责受害者”,包括可能还会出现很多给公司洗地的。估计又会展开一场浩大的网络论战,各种互怼。
最关键是,我估计那些时刻都在网络上煽动性别对立的势力,肯定会趁机蠢蠢欲动,对此大家要加以警惕,别互怼着就被人利用了。
瓜归吃瓜,还是陪伴家人比较重要。
这些吃瓜的事情,只适合来帮我们引以为戒,不需要吃瓜入戏太深,因为这种事情在网络上跟人吵来吵去的。
本文来源“大白话时事”作者:星话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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