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滁州。已经结婚小伙周某,为寻找刺激性性侵男工友。
他聚会后将工友送到寝室,趁另一方睡熟,脱衣服钻进被窝里执行性侵。
周某的方式组成强制猥亵罪,人民法院被判其刑期八个月。
经审判查清,被告周某与受害人王某等下晚班后,去朋友寝室用餐饮酒,至下午时候,周某骑摩托车将王某送到公寓楼寝室后仍未立即离去,只是借着王某睡熟且防盗锁毁坏之时,溜入屋子。
周某脱衣服钻入王某被窝里,抚摩王某生殖器官和上半身,受害人吓醒后叫喊跑出屋子。
@窝瓜:那一个,说个题外话,刑诉法里的猥亵罪能否开拓创新把“女性”改为“受害者”啊。性犯罪的牲口但是无论受害者的性別的。
@七十五年世间规培生:这下好啦大家都知道吧更有趣了
@Sara_DO_IT:不给多判点?在男子监狱它并不是很开心?